咨询热线:

139-7888-0138

您所在的位置: 广西胜展律师事务所 >法律常识

首席律师

方强ls律师 方强 广西胜展律师事务所主任 1986年初中毕业,通过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取得律师专业大专、法学本科文凭。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十几年来专业致力于如下领域的刑...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方强律师

电话号码:0771-5570322/13978880138

手机号码:13978880138

邮箱地址:234364743@qq.com

执业证号:14501200610767265

执业律所:广西胜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1号绿城画卷B座2709房

法律常识

罪犯被判拘役算徒刑吗

  因为拘役的的处罚一般比较轻,同时往往也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每个月还允许当事人回家探亲,因此在不少人眼里其实就没有把拘役算作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种。但如果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被判拘役算徒刑吗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拘役算徒刑吗

  拘役算判刑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事处罚主要是人身罚和财产罚,但主体是人身罚。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与有期徒刑不同的是:

  ①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而有期徒刑为 6 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

  ②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 犯罪 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③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④待遇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间不能回家。

  拘役还与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不同。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实行的行政处罚。

  到底拘役算徒刑吗?其实是算的,我国规定的刑事处罚主要分为了两大类,包括主刑与附加刑,而拘役刚好属于主刑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人身刑中的一种。法律中规定拘役的刑期是在1-6个月之间,即使是数罪并罚也是不能超过1年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