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强 广西胜展律师事务所主任 1986年初中毕业,通过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取得律师专业大专、法学本科文凭。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十几年来专业致力于如下领域的刑... 详细>>
律师姓名:方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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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人利用自己的职务权利来进行诈骗行为的,是涉嫌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一旦其行为构成该罪的构成要件,那是要对其处罚的。
一、职务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
职务诈骗罪立案标准其实就是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应予立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职务欺诈的表现形式
1、贪污受贿:舞弊者通过在采购、销售、招投标等各种业务环节做手脚,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背了对雇主的责任,侵犯了他人的权益。
2、资产的非法挪用与侵吞:包括通过偷窃现金、私自提取银行存款等手段来获得现金;也有通过漏记、少计收入的方法截取现金;将现金收入计入应收账款,或者将已收回的应收款作为坏帐核销等手段来套取现金;通过挪用或盗窃公司的实物资产来获取非法利益等各? 种手段。
3、提供虚假财务报表:通过高估资产、多计收入、低估费用、不正确摊提各种准备、变更收入成本入账时间、不正当披露或不披露相关会计信息等方法来提供虚假的对外财务报表或各种内部报表。
三、职务欺诈的特点
职务欺诈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暗地进行;
违背了对企业的受托责任;
目的是为了直接或间接的财务利益;
损耗了企业的资产或减少了企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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