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强 广西胜展律师事务所主任 1986年初中毕业,通过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取得律师专业大专、法学本科文凭。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十几年来专业致力于如下领域的刑... 详细>>
律师姓名:方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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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罪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为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此外还要注意犯罪人有返还情节时应当据实扣除返还的数额。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什么是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什么是贷款诈骗数额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数额是所得数额,是指诈骗犯罪人通过实施贷款诈骗行为实际骗取的贷款数额。
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
(一)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为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
1、诈骗数额仅限现金;
2、诈骗数额不包括利息部分。
(二)犯罪人有返还情节时应当据实扣除返还的数额:
行为人有偿还贷款行为时,犯罪数额应以行为人实际未过归还的本金数额为依据认定;行为人偿还的贷款利息不能冲抵本金在犯罪数额当中扣除。
1、已经偿还的本金不应当计入犯罪数额;
2、已经支付的利息不能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三)犯罪成本不能扣除,均应计入诈骗数额:
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
(四)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
1、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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