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强 广西胜展律师事务所主任 1986年初中毕业,通过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取得律师专业大专、法学本科文凭。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十几年来专业致力于如下领域的刑... 详细>>
律师姓名:方强律师
电话号码:0771-5570322/13978880138
手机号码:13978880138
邮箱地址:234364743@qq.com
执业证号:14501200610767265
执业律所:广西胜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36-1号绿城画卷B座2709房
犯罪分子如果被抓捕后,其家属肯定希望第一时间能看到他,但是按照规定,如果法院还没有判决的话,是无法见到嫌疑人的,但是可以委托律师会见。那么看守所探视需要什么手续,什么时间可以探视?
一、看守所探视需要什么手续
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而且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你可以查一下电话号码,问一下探视时间,和他的直系亲属一起去。
3、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二、什么时间可以探视
根据法律规定,罪犯被判刑后,由人民法院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法定期限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监狱在经过两个月的集训后,由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本省各监狱的押犯情况进行分配。正式分配后由所在监狱在五日内发出家属通知书。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与罪犯会见的日期和具体条件等。
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三、异地刑拘怎样探视
1、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只有辩护律师才可能会见。
2、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4、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5、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