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强 广西胜展律师事务所主任 1986年初中毕业,通过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取得律师专业大专、法学本科文凭。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十几年来专业致力于如下领域的刑... 详细>>
律师姓名:方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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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小县城,有关药物的广告随处可见,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虚假广告。那么,如果购买药物后发现纯属虚假广告,甚至造成了人身伤害了,购买物品的消费者可以怎样维权呢?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到有关部门投诉。
首先,发布虚假药物广告是违法的行为,消费者在发现购买的物品属于虚假广告的,可以要求赔偿三倍的药品价格,如果药品不足500百元的,那赔偿的金额为500元。消费者可以先找虚假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消费者不能确定具体赔偿主体,可以先到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处理。
其次,药物的虚假广告涉嫌犯罪,通常给购买的消费者带来的是经济上的损失,如果药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服用后导致消费者伤残或者有以下情况的,涉嫌虚假广告罪,购买药物的消费者可以报警处理。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后,因虚假广告购买药品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到有关部门投诉,如服用药品后致伤致残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涉嫌虚假广告罪,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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